本申請涉及車燈,具體涉及一種燈具pcb板固定結構車燈及車輛。
背景技術:
1、車輛中會配置車燈以保證安全行駛。車燈為車輛上的重要組成配件,主要有前照燈、尾燈、轉向燈、霧燈及日行燈等類型,其不僅具有常規的夜間照明作用,通常也是駕駛人員向其他人員發出駕駛意向的一個重要溝通工具。另外車燈也是車輛外觀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可以起到增加車輛美觀性以及提高辨識度的重要特征部件。隨著汽車行業的發展,車燈的外觀樣式逐漸增多,近年來對車燈的美觀性追求越來越高。在滿足造型需求時,可能會對pcb板的排列方式和安裝空間構成限制,因此需要一種合適的pcb板固定結構。
2、申請內容
3、因此,本申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燈具pcb板固定結構及車輛,其能夠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提到的問題。
4、本申請公開一種燈具pcb板固定結構,包括:第一pcb板,其布置在第一平面中,并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二pcb板,其布置在與第一平面相交的第二平面中,并且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臨近所述第一pcb板布置,其中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均與基準平面垂直;其中,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分別固定至支撐元件上,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抵接。
5、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壓接在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上方。
6、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具有相對于第二pcb板的下側面向內凹進的有凹進結構,所述凹進結構的平面壓接在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的上方。
7、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上形成有第一卡槽,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插接在所述第一卡槽中。
8、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上形成有第二卡槽,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插接在所述第二卡槽中。
9、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二pcb板的端部一上形成有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卡接在所述第二卡槽中。
10、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第一pcb板的第二端上開有孔,所述第二pcb板上的端部一上形成有凸片,所述凸片穿過孔。
11、根據本申請的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所述凸片包括鉤狀結構,其配置為防止凸片從孔中脫出。
12、本申請還提供一種車燈,其具有如上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
13、根據本申請的另一方面,本申請還提供一種車輛,其具有如上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或車燈。
14、根據本申請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通過第二pcb板實現第一pcb板的一端的固定,無需使用額外的固定裝置,可以減少裝配工藝的步驟且能夠節省pcb板的裝配所需的空間,得到更加緊湊的車燈結構。
技術實現思路
1.一種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pcb板(102)的端部一(1021)壓接在所述第一pcb板(101)的第二端(1012)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pcb板(102)的端部一(1021)具有相對于第二pcb板(102)的下側面向內凹進的有凹進結構(1022),所述凹進結構(1022)的平面壓接在所述第一pcb板(101)的第二端(1012)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pcb板(101)的第二端(1012)上形成有第一卡槽(1013),所述第二pcb板(102)的端部一(1021)插接在所述第一卡槽(1013)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pcb板(102)的端部一(1021)上形成有第二卡槽(1023),所述第一pcb板(101)的第二端(1012)插接在所述第二卡槽(1023)中。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pcb板(102)的端部一(1021)上形成有第二卡槽(1023),所述第一卡槽(1013)卡接在所述第二卡槽(1023)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pcb板(101)的第二端(1012)上開有孔(1014),所述第二pcb板(102)上的端部一(1021)上形成有凸片(1024),所述凸片(1024)穿過孔(1014)。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片(1024)包括鉤狀結構(1025),其配置為防止凸片(1024)從孔(104)中脫出。
9.一種車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燈包括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燈具pcb板固定結構(100)或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