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布料,特別涉及一種彈性布料。
背景技術:
目前,如圖1所示,單層彈性布在加工的時候,裁切處經常會出現虛邊,虛邊不能直接成為產品邊緣,需要對虛邊進行收邊工藝,降低加工效率;且單層彈性布表面容易皺,如圖2所示,裁切和裁縫前都需要將表面撐拉平整,因此加工不方便;由單層彈性布加工出來的所制品彈性比較差,所制品的包覆感和緊束感差,不能滿足客戶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彈性布料,能夠便于加工,提高加工效率,且提高所制品的包覆感和緊束感。
為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彈性布料,包括依次第一彈性布、TPU膜和第二彈性布,第一彈性布、TPU膜和第二彈性布依次層疊設置并貼合。
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膜為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橡膠,其能夠在一定熱度下反復變軟或改變的塑膠材料,而在常溫下它卻可以保持形狀不變能起到支撐和保護的作用。該彈性布料包括兩層彈性布,且兩層彈性布之間貼合有TPU膜,雙層彈性布貼合后的彈性大于單層彈性布的彈性,提高所制品的包覆感和緊束感,且彈性布料的表面硬挺,便于加工,裁切處不易虛邊,經拉扯后仍可維持裁切處的平整度,有利于直接成為產品邊緣,無需再進行手編工藝,簡化加工工序,提高加工效率。
下面對技術方案進一步說明:
進一步的是,TPU膜上設有多個透氣孔。提高彈性布料的透氣性和排汗性,使所制品更舒適。
進一步的是,透氣孔均勻布置于TPU膜上。使彈性布料各個位置的透氣性和排汗性都好,避免局部位置的透氣性和排汗性差。
進一步的是,第一彈性布和所述第二彈性布的彈性相同。
進一步的是,第一彈性布和第二彈性布的彈性不同。
進一步的是,第一彈性布、TPU膜和第二彈性布通過熱熔加工貼合為一體。使第一彈性布、TPU膜和第二彈性布更好地貼合地更緊,避免分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彈性布料包括兩層彈性布,且兩層彈性布之間貼合有TPU膜,雙層彈性布貼合后的彈性大于單層彈性布的彈性,提高所制品的包覆感和緊束感,且彈性布料的表面硬挺,便于加工,裁切處不易虛邊,經拉扯后仍可維持裁切處的平整度,有利于直接成為產品邊緣,無需再進行手編工藝,簡化加工工序,提高加工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單層彈性布的裁切后的狀態示意圖;
圖2是現有技術單層彈性布的表面狀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彈性布料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彈性布料的表面狀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彈性布料的裁切后的狀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彈性布料的透氣狀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第一彈性布,20.TPU膜,210.透氣孔,30.第二彈性布,40.水氣,50.熱氣,60.裁邊處。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3所示,一種彈性布料,包括依次第一彈性布10、TPU膜20和第二彈性布30,第一彈性布10、TPU膜20和第二彈性布30依次層疊設置并貼合。
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膜為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橡膠,其能夠在一定熱度下反復變軟或改變的塑膠材料,而在常溫下它卻可以保持形狀不變能起到支撐和保護的作用。該彈性布料包括兩層彈性布,且兩層彈性布之間貼合有TPU膜20,如圖4和圖5所示,雙層彈性布貼合后的彈性大于單層彈性布的彈性,提高所制品的包覆感和緊束感,且彈性布料的表面硬挺,便于加工,裁切處60不易虛邊,經拉扯后仍可維持裁切處60的平整度,有利于直接成為產品邊緣,無需再進行手編工藝,簡化加工工序,提高加工效率。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彈性布10、TPU膜20和第二彈性布30通過熱熔加工貼合為一體,使第一彈性布10、TPU膜20和第二彈性布30更好地貼合地更緊,避免分離。第一彈性布10、TPU膜20和第二彈性布30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其他加工方法貼合為一體。
如圖1和圖6所示,TPU膜20上設有多個均勻布置的透氣孔210,水氣40和熱氣50通過透氣孔210排放出來,提高彈性布料的透氣性和排汗性,使所制品更舒適;且各個透氣孔210均勻布置,使彈性布料各個位置的透氣性和排汗性都好,避免局部位置的透氣性和排汗性差。
在本實施例中,透氣孔210均為圓形,透氣孔210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為其他形狀。
第一彈性布10和第二彈性布30的彈性不同,第一彈性布10和第二彈性布30的彈性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為相同,使相同或不同的彈性布料整合在一起。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