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信息處理裝置、信息處理方法以及程序。
背景技術:
1、以往,已知有提供與用戶的面部(臉部)的美容有關的信息的系統。在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提供與由用戶的皮膚的圖像所確定的用戶的膚質相應的信息的技術。
2、現有技術文獻
3、專利文獻
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8-160230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2、然而,在上述技術中,存在只能提供與當前的用戶的皮膚狀態相應的信息這一問題。
3、于是,本發明是鑒于這些點而完成的,目的在于,提供考慮到將來用戶可能產生的皮膚變化的信息。
4、用于解決問題的技術方案
5、本發明的第1技術方案涉及的信息處理裝置具有:動態圖像取得部,取得拍攝到用戶的面部的動態圖像;檢測部,基于所述動態圖像取得部取得的所述動態圖像,檢測所述用戶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pattern)和所述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各自的表示表情的強度的程度的表情強度;以及輸出部,基于所述檢測部的檢測結果,輸出與所述用戶的面部的美容有關的美容信息。
6、所述信息處理裝置也可以還具有推定部,該推定部基于由所述檢測部檢測出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各自的出現頻率和所述表情強度,推定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所述輸出部也可以輸出與由所述推定部推定出的所述產生風險相應的所述美容信息。
7、所述檢測部也可以每隔預定間隔檢測所述表情模式和所述表情強度,所述信息處理裝置也可以還具有:計算部,計算每隔所述預定間隔檢測出的所述表情強度的總和;以及推定部,基于預先確定的閾值和所述總和,推定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
8、所述信息處理裝置也可以還具有存儲部,該存儲部將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與面部的每個部位相關聯而存儲,所述計算部也可以對每個所述部位,計算所述檢測部檢測出的所述表情模式、即與該部位相關聯的所述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各自的所述表情強度的總和,所述推定部也可以對每個所述部位,基于與該部位對應的所述閾值和與該部位對應的所述總和,推定所述產生風險。
9、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將表示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的指標作為所述美容信息來輸出。
10、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將表示用于應對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的商品的信息作為所述美容信息來輸出。
11、所述商品也可以是化妝品、美容設備和食品中的至少任一種。
12、所述信息處理裝置也可以還具有歷史記錄取得部,該歷史記錄取得部取得所述用戶購買所述商品的購買歷史記錄,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參照所述購買歷史記錄,在從所述用戶購買所述商品的日期起經過預定期間之后,輸出用于請求發送所述動態圖像的信息。
13、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將表示用于應對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的美容法的信息作為所述美容信息來輸出。
14、所述信息處理裝置也可以還具有歷史記錄取得部,該歷史記錄取得部取得所述用戶實施所述美容法的實施歷史記錄,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參照所述實施歷史記錄,在從所述用戶實施所述美容法的日期起經過預定期間之后,輸出用于請求發送所述動態圖像的信息。
15、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將所述檢測部檢測出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中的出現頻率為預定閾值以上的表情模式被檢測到時的所述動態圖像的場景、和所述檢測部檢測出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中的所述表情強度為預定閾值以上的表情模式被檢測到時的所述動態圖像的場景中的至少任一場景作為所述美容信息來輸出。
16、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將比較基于作為所述動態圖像的第1動態圖像所推定出的所述用戶的面部產生皺紋的產生風險與基于在拍攝所述第1動態圖像之前拍攝到的第2動態圖像所推定出的所述產生風險而得到的結果作為所述美容信息來輸出。
17、所述輸出部也可以在所述動態圖像取得部取得所述動態圖像之前,輸出對所述用戶的提問,所述動態圖像取得部也可以取得在所述輸出部輸出對所述用戶的提問之后的所述動態圖像。
18、本發明的第2技術方案涉及的信息處理方法包括計算機執行的如下各步驟:取得拍攝到用戶的面部的動態圖像的步驟;基于所取得的所述動態圖像,檢測所述用戶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和所述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各自的表示表情的強度的程度的表情強度的步驟;和基于檢測結果,輸出與所述用戶的面部的美容有關的美容信息的步驟。
19、本發明的第3技術方案涉及的程序使計算機作為如下各部發揮功能:動態圖像取得部,取得拍攝到用戶的面部的動態圖像;檢測部,基于所述動態圖像取得部取得的所述動態圖像,檢測所述用戶的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和所述一個以上的表情模式各自的表示表情的強度的程度的表情強度;以及輸出部,基于所述檢測部的檢測結果,輸出與所述用戶的面部的美容有關的美容信息。
20、發明效果
21、根據本發明,起到能夠提供考慮到將來用戶可能產生的皮膚變化的信息這一效果。
1.一種信息處理裝置,具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裝置,
14.一種信息處理方法,包括計算機執行的如下各步驟:
15.一種程序,用于使計算機作為如下各部發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