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食品和膳食補充劑,具體涉及一種含麥角硫因的組合物及其在制備抗衰老產品中的應用。
背景技術:
1、麥角硫因是一種來源于植物并可以在動物中積累的天然稀有手性氨基酸,具有安全、無毒的特點。它是天然的抗氧化劑,具有解毒、維持dna生長、抗輻射、抗炎癥、抗衰老、保護神經系統、抑制發育性缺陷、保護肝臟等多種生理功能,對人體健康很重要。
2、受年齡、飲食、壓力和紫外線等影響,人的皮膚會隨著外在物理因素和內在生理因素的變化而出現不同程度的衰老和退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美的追求越來越迫切,不斷通過化妝品和護膚品來美容養顏。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要從內部進行調理,從根本上實現由內而外的美和健康。
3、開發出一種效果優異的含麥角硫因的組合物并將其用于制備抗衰老產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技術實現思路
1、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含麥角硫因的組合物,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5-80份的麥角硫因;50-800份的維生素c;1-8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香菇提取物、煙酰胺、光甘草定、四氫胡椒堿、熊果苷、維生素e、半胱氨酸。
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40份的麥角硫因;100-500份的維生素c;50-6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香菇提取物。
3、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還包含1-2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煙酰胺、光甘草定、四氫胡椒堿、熊果苷、維生素e、半胱氨酸。
4、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5-20份的麥角硫因;50-200份的維生素c;5-3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膠原蛋白肽、香菇提取物、煙酰胺、四氫胡椒堿、熊果苷、半胱氨酸。
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20份的麥角硫因;100-200份的維生素c;5-1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膠原蛋白肽、香菇提取物、四氫胡椒堿、半胱氨酸。
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40份的麥角硫因;100-500份的維生素c;20-3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光甘草定、熊果苷、維生素e。
7、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20份的麥角硫因;100-200份的維生素c;50-2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谷胱甘肽、光甘草定、熊果苷。
8、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如上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抗衰老產品中的應用。
9、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抗衰老的膳食補充劑,其包含如上所述的組合物和食品上可接受的輔料。
10、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輔料包括溶劑、呈味劑、著色劑、賦形劑和其他食品添加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11、本發明的組合物和包含其的膳食補充劑中多種組分來源綠色環保、成分安全無刺激且容易被腸道直接吸收,其中多種組分協同作用,可從深層次多方面改善肌膚狀態,滿足抗衰老等多種需求。
1.一種含麥角硫因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5-80份的麥角硫因;50-800份的維生素c;1-8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香菇提取物、煙酰胺、光甘草定、四氫胡椒堿、熊果苷、維生素e、半胱氨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40份的麥角硫因;100-500份的維生素c;50-6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香菇提取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還包含1-2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煙酰胺、光甘草定、四氫胡椒堿、熊果苷、維生素e、半胱氨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5-20份的麥角硫因;50-200份的維生素c;5-3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膠原蛋白肽、香菇提取物、煙酰胺、四氫胡椒堿、熊果苷、半胱氨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20份的麥角硫因;100-200份的維生素c;5-1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膠原蛋白肽、香菇提取物、四氫胡椒堿、半胱氨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40份的麥角硫因;100-500份的維生素c;20-3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肽、谷胱甘肽、光甘草定、熊果苷、維生素e。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按重量計包含:10-20份的麥角硫因;100-200份的維生素c;50-200份的選自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分:彈性蛋白、谷胱甘肽、光甘草定、熊果苷。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抗衰老產品中的應用。
9.一種抗衰老的膳食補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膳食補充劑包含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和食品上可接受的輔料。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膳食補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輔料包括溶劑、呈味劑、著色劑、賦形劑和其他食品添加劑中的一種或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