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總體上涉及將nft圖像和/或數字藏品結合到現實世界制品中。
背景技術:
1、非同質化代幣(nft)是一種不可互換(即,非同質化)記錄,它以數字方式存儲,并且能夠在不同的市場參與者之間出售或交易。在許多情況下,nft可以用作對應的數字或物理物品(例如,“數字藏品”)中的數字真偽證書或所有權證明。包括nft的記錄通常存儲在不可變的數字分類賬(諸如區塊鏈類型的分類賬)中/上,這些記錄可以分散在許多不同的節點或分類賬維護參與者之間。此類區塊鏈分類賬將使用某種密碼術手段來對記錄內容的至少一部分進行編碼,同時還引用(區塊鏈中的)先前區塊以提供連續性。
2、nft通常包括直接存儲在區塊鏈上的被稱為元數據的駐留數據。由于與推送大量數據通過交易驗證過程相關聯的成本復雜性,元數據通常可以包括指向諸如照片、圖形、視頻和/或音頻等鏈外數據/數字文件的指針或引用,在鏈上存儲這些數據/數字文件成本高昂。當nft被顯示時,諸如在用戶的社交媒體賬戶上或在用戶的數字錢包中被顯示時,相關聯的軟件程序可以查看元數據,并且然后從引用的文件存儲庫中以數字方式檢索相關聯的照片以供顯示。這些照片或模型通常被視為“數字藏品”,其中其真偽或所有權通過區塊鏈注冊(即,加密保護的數字圖像)來驗證。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數字藏品”旨在嚴格地指代唯一的、電子形式存儲的數字圖像、模型或配色,而術語“nft”旨在指代在適當的區塊鏈類型的數字分類賬上密碼保護/標記化的數字藏品的類型。因此,在整個本公開中多次出現的術語nft可以在一般意義上用于指代被顯示的受保護的數字藏品。在這些情況下,本公開不應被解讀為暗示完整區塊鏈記錄也經由顯示器來顯示。
技術實現思路
1.一種在設置在鞋類制品或服裝制品上的數字顯示器上顯示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傳輸到所述鞋類制品或服裝制品的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是用戶選擇的數字藏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過濾所述多個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以標識所述多個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中的基本上是單色的子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的基本上是單色的所述子集包括所述選擇的數字藏品。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經由用戶界面從所述用戶接收將所述多個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中的一個從彩色轉換成黑白的指示。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經由所述用戶界面從所述用戶接收調整所述多個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中的一個的大小的指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調整大小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縮放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的尺寸特性,裁剪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選擇與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相關聯的3d圖像的角度,或選擇動畫的幀。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品標識符包括所述數字顯示器的大小和/或形狀的指示;并且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接收所述數字顯示器的圖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將所述數字圖像傳輸到物理制品之前證實所述制品標識符為真。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證實所述制品標識符為真包括對所述制品標識符進行解碼。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證實所述制品標識符為真包括將所述制品標識符與已知的真制品標識符的列表進行比較。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用戶身份或其中所述鞋類制品或服裝制品被使用過的事件中的所述至少一者寫入與所述數字藏品相關聯的元數據中的所述請求包括附加包含在由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引用的側鏈內的元數據的請求。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數字顯示器包括電子墨水顯示器。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傳輸到所述鞋類制品或服裝制品以在所述數字顯示器上顯示包括: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類制品或服裝制品是包括鞋面和鞋底結構的鞋類制品,所述鞋面包括nfc天線;并且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經由所述nfc天線向所述鞋類制品提供感應電荷。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從用戶接收到的顯示所述加密保護的數字藏品的指示包括計算設備和所述nfc天線之間的分隔距離低于預定義的距離閾值。
20.一種在設置在鞋上的顯示設備上顯示從電子游戲平臺獲得的圖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